日期:2020 年 3 月 4 日
FORM NO. CAA. 2
孟买国家公司法法庭审理
关于 M/s 之间拟议安排方案的通知。 TRIDAGONAL SOLUTIONS PRIVATE LIMITED(分立公司)
和
M/s. TRIDIAGONAL ENGINEERING SOLUTIONS PRIVATE LIMITED(成果公司)
(统称为申请人公司)
特此通知,根据 2020 年 3 月 4 日的命令,尊敬的国家公司法法庭孟买分庭已确定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对编号为 CP (CAA)/592/MB/2020 的公司计划申请进行最终听证,以审议 M/s. M/s. Tridiagonal Solutions Private Limited 和 M/s. Tridiagonal Engineering Solutions Private Limited 之间的拟议安排计划。
根据上述命令并按照其中的指示,特此向有关各方发出进一步通知,即与拟议计划有关的陈述(如有)可在十 (10) 天内向孟买国家公司法法庭提出。 今天。 陈述副本可同时发送给相关公司。
2013 年《公司法》第 230-232 条规定的上述安排计划的副本可在申请人公司各自的注册办事处获取。